报告在两天后送到更高级别领导办公桌上的。
秘书把文件放在桌上,蓝色封皮,左上角印着“机密”二字。领导放下手里的笔,翻开封面,先看了摘要页。
产业司的意见:周开飞掌握的技术可能对高端制造的材料基础产生系统性影响,建议在合法合规前提下,探索获取技术信息的可行路径。
安全司的意见:周开飞的行为不构成国家安全威胁,安全部门无权介入商业技术领域。如需突破现行法律框架,须获得更高级别授权。
两份意见附在同一个卷宗里,结论指向相反的方向。
领导把报告从头到尾翻了一遍,包括邱平和提交的原始记录,包括张副司长对周开飞的人格分析,包括陈副司长提出的三种替代路径及其被驳回的记录。
全部看完之后,他把报告合上,靠在椅背上,闭了一会儿眼睛。
产业司说的是对的——如果周开飞手里的东西真如邱平和判断的那样,能改写合金钢体系的技术路径,那就是国家战略资源,不能放任它留在私人手里凭运气发展。
安全司说的也是对的——法律就是法律,安全部门的职能边界不能因为一个诱人的目标就被模糊。今天能为了一项技术破例,明天就能为另一项技术破例,规矩一旦开了口子,就不再是规矩了。
两个都对。
但政策不能停留在“两个都对”的状态。
领导重新翻开报告,拿起笔,在末页的空白处写了一行批示。
请认真研判主动接触可能带来的风险。
他写完之后,把笔帽盖上,将报告递给秘书:“发回产业司和安全司,让他们按这个方向重新拟一份联合方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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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司和安全司又连夜开了一个会。
人到齐之后,包司长先把领导的批示念了一遍,然后才开始发言,“领导的意思很明确,我们现在的任务不是接触,而是研判风险。”
陈副司长翻开笔记本:“我下午列了一份风险清单,初步分了三个层面。第一层是技术流失风险——如果我们主动接触,周开飞察觉到组织的意图,他可能会采取更严密的保护措施,甚至直接中断与邱平和的学术往来。
第二层是企业外迁风险——周开飞目前的资产和业务都在境内,但如果他认为自己的技术安全受到威胁,不排除他会考虑在境外设立研发分支。
第三层是人才流失风险——如果他感觉到不安全,他本人可能会有出境的打算。”
“第三条已经被堵住了。”张副司长说,“他现在的出入境状态是受限的,理由是涉及重大商业秘密纠纷调查,这个理由在法律上站得住脚,可以持续相当长的时间。”
“能持续多久?”包司长问。
“理论上可以无限期延长。”张副司长说,“但只能用一次。”
“一次?”
“只要他发现自己被限制出境,他就会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。以他的财力,请个好律师不难。”
“不只是律师。”张副司长说,“他可以在媒体上发声,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施压。而我们限制他的法律依据非常单薄。”
“怎么说?”